牛点院校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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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2年秋季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2年秋季招生章程
01 院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02 就读地址
上川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文翔路校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和信用管理)、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经济、金融工程、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中美合作)、保险学、精算学、国际商务、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等本科专业和大数据技术(中日合作)专科专业安排在上川路校区就读;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类(含税收学和财政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智能科学与技术、日语、英语和商务英语等本科专业安排在文翔路校区就读。
少数民族预科生就读校区为上川路校区。
03 招生层次
本专科
04 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05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经教育部批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06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监综合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07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各专业无色盲色弱限制
四、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08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09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本科语言类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本科金融工程(中美合作)和英语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本科日语和中日合作专科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10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1 录取规则
01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我校录取的规则:
1.各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我校生源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自主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我校对由省级招办负责投档并进档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认可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对新疆、西藏和四川等特殊地区考生,我校按教育部认可和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加分政策执行),所加分数直接计入考生投档总成绩并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我校以考生投档总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对进档同分考生,我校将统一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会参照考生本人综合评价信息及各单科文化成绩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5.我校有4个本科学院的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1.5年(第三学期)后再根据学生在校成绩绩点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6. 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不进行口试测试省份则不受等级和分数限制)。
02 对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退档后所进行的征集志愿录取,我校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03 高考综合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对今年实行“3+3”和“3+1+2”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需根据我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科目组)填报,且不同的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调剂。
04 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2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含预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中美合作金融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3.大数据技术(中日合作)专科专业【原计算机信息管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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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13 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4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监综合室监督。
举报电话:50218636、67705159
15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xin.edu.cn
招生办官网:
咨询电话:021--50218552、50213407
16 其他须知
#1 我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在2022年新生中将进行“国际化方向班”的选拔;具体选拔人数、报考办法、选拔流程和培养方案等具体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2 为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学术性思维、专业知识与人文情怀并重的拔尖应用研究型财经人才,我校于2018年组建以学校创始人潘序伦先生名字命名的“序伦书院”。今年我校将继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依据所有录取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已录取且高考文化成绩按文科、理科(综合改革省份:“3+3”不分科目,“3+1+2”则按首选科目分类)排名在各省份前10%的本科新生中择优选拔60名学生进入“序伦书院”培养。具体选拔方式、培养方案、奖学金设置、学生安置及宿舍管理办法、专业分流方案等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书院选拔手册。
#3 对采用“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省份,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我校在严格执行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我校重视学生的“诚信”品质,在入学后的新生资格审查环节,凡有“不诚信、不道德、违法及犯罪”记录的考生,我校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取消其录取资格,请凡有此类记录考生谨慎报考我校。
#4 按照教育部民族司的招生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生均按“政策指令性定向生”认定,毕业后可以在上海及其他地区自由择业,入沪就业时按照每年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入沪政策》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
审计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287,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公办高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学校办学地址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莫愁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77号。第四条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83年,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3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现有
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审计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经教育部批准,中澳合作项目是南京审计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以“3+1”的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的计划,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前3年在南京审计大学学习,第4年赴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同时获得南京审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科廷大学“会计与审计分析”商学学士学位证书。经教育部2020年正式批准,由南京审计大学和法国SKEMA商学院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联合审计学院,采用“4+0”学制,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对符合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法国SKEMA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本年度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核方式: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理科类、文科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不分文理的,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第十七条录取办法1.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确定方法: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分数清,不设专业级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2.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进档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比较考生所在省(市)提供的“同分排位”,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市)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均需合格。5.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第五章其他第十八条外语语种: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须接受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英语课程教学并通过该课程考试。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具备较强的英语能力,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具体参照苏价费[2014]136号。其中,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工程管理4个专业学费为5720元/年,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学费均为5500元/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均为5800元/年,其它各专业学费为5200元/年。
工程审计专业为新办专业,学费待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120203KH)26000元/年,学生赴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澳方标准收取。具体参照苏价费[2005]210号。中法合作办学审计学(120207H)、金融工程(020302H)、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H)、工程管理(120103H)56000元/年,具体参照苏发改收费函[2020]306号。第二十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600-1500元,具体参照苏价费[2002]369号。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我校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主要包括审计长奖学金(国家审计署设立)10000元/人、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大学生年度人物10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200-2000元/人等奖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完成学业。第二十三条学校对部分专业类:1.金融学、
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金融工程2.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3.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4.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统计学、金融数学5.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6.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工程审计等实行“大类培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在专业类内调整同批次专业。具体遵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并按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第二十四条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招生咨询电话:025-58318196、58318198
中法合作办学专线:025-58313891、58313892、58313893、58313870
电子信箱:zsb@na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58313807
招生监督邮箱:jjjb@nau.edu.cn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招生哔哩哔哩账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招生微信视频号:南京审计大学招生在线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9年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
排名 大学名称 综合得分 声誉得分 学术资源得分 学术成果得分 学生情况得分 教师资源得分 物资资源得分
1
上海财经大学 34.0 57.5 22.8 7.8 65.9 31.0 42.3
2
东北财经大学 31.0 49.4 24.4 6.1 63.2 31.9 27.5
3
西南财经大学 30.0 51.3 20.6 4.7 60.5 30.2 27.2
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8.0 58.7 6.9 1.7 58.5 42.4 18.0
5
中央财经大学 25.0 -- 20.9 4.2 59.8 32.8 23.3
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 -- 5.0 1.6 47.8 42.1 16.9
天津财经大学 20.0 -- 6.6 3.4 48.9 28.3 29.7
8
南京财经大学 18.0 -- 1.0 3.0 39.1 33.4 25.2
9
江西财经大学 17.0 -- 4.4 2.4 45.9 28.4 17.8
山西财经大学 17.0 -- 2.7 2.8 42.2 28.8 23.0
11
哈尔滨商业大学 16.0 -- 2.4 0.3 39.8 31.8 19.5
山东财政学院 16.0 -- 1.7 0.6 43.1 32.8 15.1
山东经济学院 16.0 -- 2.0 1.0 45.2 26.7 16.9
北京物资学院 16.0 -- 1.9 1.0 41.7 26.6 19.4
15 浙江财经学院 15.0 -- 2.3 2.4 40.1 27.8 15.9
河南财经学院 15.0 -- 2.5 0.5 42.3 27.8 12.2
河北经贸大学 15.0 -- 1.5 0.6 40.9 25.1 18.2
云南财贸学院 15.0 -- 1.8 2.1 35.6 18.3 30.2
19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4.0 -- 2.2 1.4 49.9 19.2 13.9
广东商学院 14.0 -- 0.9 1.5 35.4 23.7 23.4
山东工商学院 14.0 -- -- 0.4 39.9 20.6 24.7
新疆财经学院 14.0 -- 1.7 0.2 36.8 30.2 8.1
内蒙古财经学院 14.0 -- -- 0.1 38.6 29.3 10.6
安徽财经大学 14.0 -- 2.4 2.0 41.5 18.5 16.8
天津商学院 14.0 -- 2.2 1.3 40.2 21.3 15.1
26 南京审计学院 13.0 -- -- 1.4 41.3 20.5 15.1
重庆工商大学 13.0 -- 0.4 1.1 37.4 19.2 20.8
西安财经学院 13.0 -- -- 0.4 36.0 23.3 17.2
长春
税务学院 13.0 -- 1.4 1.6 39.6 22.2 9.1
上海金融学院 13.0 -- -- 25.0 -- 14.2 19.6
31 湖南商学院 12.0 -- -- 1.1 38.8 18.5 11.8
兰州商学院 12.0 -- 0.9 1.0 36.7 19.5 11.0
贵州财经学院 12.0 -- 0.9 0.3 33.1 22.0 11.4
34
湖北经济学院 7.0 -- -- 0.6 -- 21.5 17.1
35
广东金融学院 5.0 -- -- 0.7 -- 12.6 15.9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5.0 -- -- -- -- 13.5 15.4
上海商学院 5.0 -- -- -- -- 13.9 14.1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5.0 -- -- -- -- 11.2 15.5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5.0 -- -- 0.1 -- 13.3 11.8
40
广西财经学院 4.0 -- -- -- -- 11.8 12.0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所在省市的招生数:见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我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我校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我校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各类社会企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金额为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各类社会企业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不等;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位考上我校的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入学后可根据本人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
招生网址:
电 话: 021-65904372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科学制三年专;专升本学制二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语种要求:
1.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日语班)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语种学生,日语(国际商务方向)专业招收英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日语;
2.英语(国际商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
经济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3
财政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7W
保险
4年
理
经济学
020109W
金融工程
4年
理
经济学
020110W
税务
4年
文、理
经济学
071601
统计学
4年
理
经济学
030101
法学
4年
文、理
法学
030301
社会学
4年
文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公关
文秘方向)
4年
文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4年
文、理
文学
050207
日语(国际商务方向)
4年
文
文学
050301
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
4年
文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
文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方向)
4年
理
理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
理学
110101
管理科学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2H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方向)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
4年
理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4年
理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1H
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文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6H
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4年
理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4年
理
管理学
110301
行政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年
文、理
管理学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理
620105
金融与证券
3年
文、理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理
620305
国际商务
3年
文、理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文、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
1.
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专业为3700元/人•年;英语(国际商务方向)、日语(国际商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100元/人•年;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前两年25000元/人•年,后两年45000元/人•年;
3.高职专科各专业5000元/人•年;
4.其他专业为4500元/人•年;
5.住宿费为1200元/人•年。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六、国际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和英国萨里大学合作设立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面向全国高考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相应的学位证书。
另外,我校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9年招收主要项目如下:
1.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学院经济学本科项目;
2.德国美因兹大学经济学本科项目;
3.德国安哈特应用技术大学经济学本科项目;
4.澳大利亚科廷理工大学会计学本科项目。
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采取二次招生方式,在我校当年各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新生中选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录取的新生不可报考。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生计划在5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按110%调档;超过300人按105%调档。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高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辽宁省按略多于招生计划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宜就读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学校录取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5.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被该类专业录取后,不能参加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A,必测为4C。
6.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8.学校专业详细介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2009年招生简章或到我校招生网查询。
9.招生办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
招 生 网: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真:0411-84710259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2、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3、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4、招生层次:普通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学校原则上按照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3、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我校采用“志愿清、清”规则进行录取,即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采用“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我校要求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侧重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4、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招生计划和自主录取少数高分落榜生。
5、由于相关条件限制,我校的金融学双语实验班、会计学双语实验班、保险双语实验班、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等专业某些相关课程不能满足非英语语种考生的学习,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以上专业,报考以上六个双语实验班和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英语口试。
6、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招收自主选拔考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
7、收费标准: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8、奖助办法:请见奖助学金一览表。
9、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
三、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28)87092355
网址:
转自:<a href='
'>高考招生网</a>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2009级学生一至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语种要求:1、以下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仅面向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专业国际
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保险专业精算方向、
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
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专业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
4、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5、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6、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9、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10、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
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30000元/生/年;
2、
艺术设计:10000元/生/年;
3、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6000元/生/年;
4、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
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5,500元/生/年;
5、其他专业:5,000元/生/年。
学位授予:
1、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金融工程、经济学、
国民经济管理、保险、保险专业精算方向、税务、税务专业
国际税收方向、税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统计学、投资学、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会计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文化产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管理科学、体育经济、体育经济专业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方向。
3、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法学、社会学专业经济社会学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
4、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文秘方向、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广告学、艺术设计、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
5、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
6、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证书种类: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印制的毕业证书。
以上就是牛点院校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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