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3 23:19:26 | 牛点院校网
2022年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规定》及招生 考试 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校名:海口经济学院
英文名称:Haikou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第三条 国标代码:12308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第五条 办学地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
第六条 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 海南 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年创办的海口业余大学,历经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发展阶段。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贯彻落实“一个中心”(人才培养),突出“两根主线”(教学、科研),推进“三大建设”(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条件环境)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型”(高职教育向本科教育转型,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型), 创业 型大学建设扎实推进,办学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校园总占地面积115.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3.53万平方米;总投资逾30亿元。教学设备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86亿元;图 书 馆馆藏丰富,环境优雅,馆藏纸质图书162.4万余册,电子期刊39.1万册;文化 体育 设施齐全;生活设施完善,为理想的求学胜地。
学校下设中广天择传媒学院、南海音乐学院、雅和人居工程学院、南海 艺术 与科技学院、南海 电影 学院、新丝路时尚•体育学院、德行智华会计学院、聚星数字经济学院、南海美术学院、东方外贸外语学院、腾竞依智网络学院、时代旅航管理学院、营创国际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华闻文创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等16个 二级 学院及公共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53个本科专业和19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等6大学科门类;2012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5308人,其中本科生16237人。
学校在创新中求进取,在改革中谋发展,办学成果和社会认可度稳步提升。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 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 大学生创业 示范园” ,2021年6月,确定我校为第一批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
联办改制至今,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9.07万人,根据第三方机构调研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 毕业 生的综合满意度达96%以上。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设置普通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以教育部“阳光 高考 ”信息平台、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院招生办公众号(hkc-zs)及各省的《 志愿 填报指南》等权威刊物对外发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标准执行。 新生 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 录取分数线 的情况下,依专业课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文理科专业录取办法:
(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二)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三)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四)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部分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投档进校后,再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排序。
(五) 金融、管理类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最低要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第十九条 对于 天津 、 上海 、 浙江 、 山东 、海南、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进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其他说明
(一)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二)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日语、泰语、朝鲜语专业,为零基础教学。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专业信息及核实通知书邮寄地址。
第二十一条 通知书发放
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院招办公众号公布,同时由学校招办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费 、奖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学费暂定19800-69900元/年,住宿费2000-2800元/年,学费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现场收费公示栏。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成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 大学生 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构成;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校“爱心助学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确保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四条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当地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入学事宜(含学籍、毕业证管理)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应征入伍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章后,交送学校教务处及武装部。学生退伍后,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口经济学院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海口经济学院官网、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微信公众号:hkc-zs。
第三十条 各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招生办:0898-65733733 教务处:0898-65733503
武装部:0898-65731200 资助政策:0898-65733717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计划人数,就是一个高校要在一个省份计划招多少人。是一个计划,有可能改变的,可能由于报考该校的人少或出现断档,而把该省计划撤走,转向别省;也有可能因为该省生源素质非常好,因而增加计划录取人数。
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
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3%,专科(高职)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专科(高职)计划总数的1%,各高等学校要将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格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核定本地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
省属高等学校拟跨省安排的招生计划,则由高等学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经其认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在本地安排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及时送本省教育考试院;跨省安排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总后报送教育 部,部委等有关部门则汇总、核定该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按时报送教育部。
扬州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牛点院校网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17,学校在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基本学制:四年、五年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生活校区: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瘦西湖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文汇路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江阳路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子津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为校纪委、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招生监察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下达规模和计划编制指导原则,统筹考虑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考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八条 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九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参加大类专业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十条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育主要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一条 翻译、金融学专业招生中含“江苏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入学后可以选择是否赴美国高校交流学习或攻读学位。选择赴美交流学习的,交流学习时间由学生自行确定。选择赴美攻读学位的,第一、四学年在中国学习,第二、三学年在美国学习,毕业时达到中美双方合作学校学位要求的将获得双方学位证书及中方毕业证书。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
⑴选测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文理科均为BB(含)以上;
代码为1382的理科(农科类专业)为BC(含)以上;
代码为1514的理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BB(含)以上;
代码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办学)均为BC(含)以上;
体育、艺术类考生只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⑵必测科目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体育、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4.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等新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5. 外语语种及成绩要求:
英语(师范)、翻译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小语种各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报考英语(师范)、翻译专业的考生,如英语总分为15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05分;如英语总分为120分,则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85分。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所在生源地组织口语测试的,口试成绩须良好(或B级、合格、70分)及以上。
6. 江苏省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北省艺术类考生、河南省美术类考生、湖南省美术类考生、安徽省美术类考生、山西省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
河南省音乐类考生、贵州省音乐类考生、湖南省音乐类考生、湖南省摄影摄像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和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均合格。
山东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 调档
⑴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投档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提出调档比例。
⑵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同分同等级考生按照辅助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文科按语文-英语-数学的顺序、理科按数学-英语-语文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4.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河北省考生: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使用音乐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⑶摄影摄像类专业
湖南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摄影摄像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其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摄影摄像类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其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5.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专业分排列在招生计划数前8%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6. 我校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招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 翻译、金融学专业招收学生入学后选择“江苏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赴美方高校交流学习或攻读学位的,中方学费同其他学生,赴美交流学习费用另行收取。
3.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扬子津校区1500元;江阳路南、路北校区按1500元预存,荷花池校区按1400元预存,其他校区按1200元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奖助学金项目近20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年发放奖助学金总额超过380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第十七条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体育艺术类新生专业能力复测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或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会适时进行校区功能和院系专业调整,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院或专业有可能会发生校区变动。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0514-87971622、15150825644(招办)
学校网址:
本科生招生网:
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微信公众号:扬大招办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烹饪与营养教育对口单独招生考生、内地班考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应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录取规则与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不符的,则执行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以上就是牛点院校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大学计划招生人数什么意思?,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郑州大学软件学院的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移动互联网开发技术与软件工程管理人才。学生将具备深厚的计算机理论基础及扎实的系统分析、建模和设计能力,熟练掌握移动互联网通信开发技术、Java高级开发及框架技术、移动终端(Android/iOS)应用开发技术、移动Web应用开发技术;能运用软件开发与软件工程相关知识,完成适应移动互联网环境的“云端”及“终端”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
什么是大学招生计划?每个大学招生都是按计划来的,尤其一些省属大学可能在部分外省招生,而不会在另外一些省招生,主要是双方省招生各额交流计划决定的。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通过全国统一高中考试,学校根据当年报考的情况来划定录取分数线,最终决定录取的新生。根据高考录取批次的不同,本科也分为一本、二本、三本,但它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什么意思?举例来说:某专业招40人上国家线的60人那么按照120%就是前48名进入复试。如果找40人,上线30人,那么30人直接进入复试,且不出意外的话都能录取。还有得10个名额就看学校是否愿意接收调剂生了。差额复试在每年的研究生初试之后出现的频率很高。每年很多的考研者有复试资格了,但因差额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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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是什么意思自主招生考什么自主招生是高校选拔人才的一种方式,相比于高考,自主招生多了一条被名校录取的机会。下文我给大家整理了自主招生考试的考查项目,供参考!自主招生考试具体含义自主招生考试是高校进行招生录取的一种新的途径和方式,目前的自主招生考试是在高考之后进行的,考生在通过了自主招生考试之后可以获得相应程度的高考降分,可以以相对低一些的分数被名校录取。自主招生考试
2022按大类招生是什么意思怎么分专业按大类招生是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通过该方式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先统一学习基础课,一段时间后再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最终确定所学专业。什么是大类招生所谓按大类招生,简单来说就是按学科大类招生,是相对于按专业招生来说的。高校将相同、相近的学科门类,同院系或者不同院系的专业合
2022年淮北师范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2022年淮北师范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详情如下:2022年淮北师范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点击查看:安徽统招专升本视频课程点击查看:安徽统招专升本题库试题延伸阅读:2022年安徽专升本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说明(汇总)1.1招生专业计划其中其中非免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是什么意思?【#高考#导语】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是什么意思?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类似以前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是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招生资格线。以下是由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问: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是什么意思?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类似以前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是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招生资格线。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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